《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》近日出台,我省成立了省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,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,扎实推进新时代贵州乡村全面振兴。
《实施意见》全面勾勒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目标——
2018年,启动实施“四在农家·美丽乡村”小康行动升级版,全省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,第一产业增加值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%和10%左右。16个贫困县摘帽,2500个贫困村退出,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20万人;到2020年,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,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,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,非贫困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有序推进。到2022年,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迈出乡村振兴新步伐。到2035年,全省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,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。到2050年,实现乡村全面振兴,农业强、农村美、农民富全面实现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贵州明确坚持党管农村工作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等基本原则。
《实施意见》重点部署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十大任务。一是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,全面夯实乡村振兴基础。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,实现乡村产业兴旺。三是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,加快建设美丽乡村。四是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,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。五是大力发展优秀乡村文化,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。六是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,创新乡村治理体系。七是大力推进以农村“三变”为统揽的各项改革,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保障。八是大力建设高素质农村人才队伍,强化乡村振兴智力支撑。九是大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,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。十是大力加强党的领导,强化乡村振兴组织保障。(赵勇军)